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15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151号建议的答复

    张金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东南片区特别是管城区南部增加教育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制定实施《郑州都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4-2030)》和《管城区2014—2030中小学布局规划》,合理预留教育用地

    2015年1月,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共同编制的《郑州都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4-2030)》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人口,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预留出了发展空间。

    规划原则上按照郑州市区的行政边界,将郑州市区A—H八个教育片区,在每个教育片区内,按照中小学校不得跨越城市主干道的原则,参照小学和初中的服务半径要求(小学服务半径500米,初中服务半径1000米),将每个教育片区划分成若干个教育单元,根据教育单元需求进行教育用地预留。

    为进一步优化管城区校点布局,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质量,扩充教育资源,管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新校布局、建设工作,构建了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的新校建设工作格局。特别在旧城改造、合村并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区政府对教育工作和学校布局优先考虑、优先规划,编制了《管城区2014—2030中小学布局规划》,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布局进行了整体规划,涵盖城市建成区和乡镇共98.16平方公里,涉及学校158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结合城改进度,分区域、按层次推进布局规划的落实。

    二、落实技术规定,同步配套教育设施,切实保证中小学规划建设落到实处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规划原则、用地面积、规模及相关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郑州市政府成立了市规划委员会,由市属各局委担任全市规划联审联批会的成员单位,专门在审批规划时履行政府职责,保证各类公配设施的规划落实。市教育局作为联审联批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中小学幼儿园规划的前期审批工作并提出具体规划意见,在规划及审批过程中,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及《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教育设施的规划配建标准,根据居住区人口数量对中小学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我市教育用地的规划预留和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实施。市政府进行联审联批时,都是按照大区域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考虑,避免了小地块开发时不规划教育用地的问题出现。

    2018年初至今,市教育局共参加全市联审联批会议46次,其中预联审联批会31次,联审联批会15次,对涉及市内7区(不含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的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9所高中、80所初中、156所小学、262所幼儿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预审,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控规修改意见。

    管城区坚决落实规划及市联审联批会议精神,每年确保全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不低于4所,重点增加南片区的学校数量,2016年以来已建成并投用的就有站马屯小学、八郎寨小学、漓江路小学、创新街小学绿都澜湾校区4所小学,目前在建还有紫荆中学、青山路小学、金盛路小学等项目,2019年计划建设大王庄小学、新十八里河中心小学、建兴路小学、霞飞路中学。

    在不断扩充管城南部片区教育资源数量的同时,管城区教体局还不断提升该片区的教育质量,通过制定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计划,持续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计划引入郑州市第八中学、河南省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小学等优质教育资源。通过集中重点打造、优质学校反哺、整体引领带动等措施,把片区学校从普通变优质,再从自身优质到带动周边学校优质,从而促进管城南部教育资源均衡和谐发展,力争将南部片区打造成管城教育的新高地。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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