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05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055号建议的答复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肃禁止16周岁以下公民骑行电动车”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讲的,虽然明文规定16周岁以上才能骑行电动车,但是在道路上经常发现青少年骑行电动车现象,甚至还能在道路上看到青少年骑着非法改装的大功率电动车呼啸而过,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市教育局一直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除加强安全教育外、还增强了监督检查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

    教育局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学校:一是利用各种集会进行教育。在假期前和开学后,各学校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教育。各中小学积极协调公安等职能部门,在各校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牌,共同做好“放学前一分钟教育”,并做好学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教育;三是家校共同教育。各学校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各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作为公共安全教育的一部分加以落实。

    二、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

    教育局下发过《关于做好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开展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专项整治活动。骑电动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日渐增多,有的同学还骑行速度快、噪音大的改装电动自行车(俗称电摩),带来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大地威胁到了学生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也对环境造成了噪音污染,形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各中小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起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同学进行登记造册,对他们进行专题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要通过电话、校信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骑行电动车,更严禁学生骑“电摩”上下学,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这项工作是一个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我们还会继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骑行电动车的监督管理。积极呼吁政府协调工商、公安部门加大源头管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感谢您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以促使我们改进工作。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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