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05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0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2-28
  • 发布日期:2019-02-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2018)051号建议的答复

    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幼儿园加强监管,保证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全社会对幼儿教育高度关注,国家及教育部也高度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和法规。从法律层面和制度层面加大幼儿园工作管理和监督。郑州市教育系统严格落实上级的文件和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

     一、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结合郑州市学前教育现状,我市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规范幼儿园的行政许可,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完善和落实年检制。

    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监督与指导

    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评测,健全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区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先后修订完善了《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为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幼儿园升级达标提供了政策导向。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细则,对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并定期对已取得等级的幼儿园进行复评,通过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管理和保教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开展“六员进校园活动”

    郑州市教育局联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幼儿园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和纠正,合理保障校园平安。

    四、联防联动,加强对网络投诉

    各有关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并开展网络政务投诉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办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涉及到违法办园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并配合处置。

    您提出关于关于“对幼儿园加强监管,保证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郑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自身职能,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欢迎您的指导和监督,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中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督促和帮助。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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