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275231/2019-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协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2-21 | 发布日期:2019-03-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许多没有装电梯的楼房,使用功能不完善,居住品质不高。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应该对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
原 因:
原来的许多小区7层以下的楼房国家没有强制安装电梯。
建议解决措施:
1、对区内已建成使用、产权合法、4层以上的楼房改造加装电梯。
2、应遵循业主自愿的原则,社区要积极引导,在经过充分交流协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加装电梯的改造工程。
3、加装电梯以单元为为单位进行,比如一个楼4个单元,哪个单元业主同意就装哪个单元,不需要以整个楼为单位。
4、业主同意环节:要全部业主同意会增加实施难度,所以只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即可,否则一个人不同意影响一个单元有点不公平。我认为超过四分之三就行了。
5、以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社区)作为申请人主体,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便于工作开展。
6、资金方面可以灵活处理。原则是“谁受益、谁出资”。可以根据楼层确定比例,合理分摊。也可以动用维修资金。还可以旨入社会资本,比如由投资方建设,再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业主使用。
7、施工要通过招标形式选取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8、验收: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厂家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共同签署验收意见。
9、电梯投入使用后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10、由于施工地点为在用楼房,安全问题是重中之中。一定要经过地质勘查,进行相应的危险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