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郑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的批复

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1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12发布日期:2019-03-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郑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郑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郑西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郑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北、供电新村东300m,占地面积13320m2,总投资为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万元。建设3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主要建设有密闭原料堆场、商品混凝土搅拌楼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各粉料仓顶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搅拌机骨料预加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高于本体建筑物3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设置全密闭搅拌楼,全密闭原料堆场,料场内部设置洒水设施,设置全密闭输送廊道,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房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2、废水。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外运肥田。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控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东厂界50m,南厂界0m,西厂界50m,北厂界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五)该项目为郑州市郑西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照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00151)落实执行。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建、扩建、改变生产工艺及变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诉立即停止生产;如果本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需拆迁时,本项目必须无条件关闭、搬迁。

六、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中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九、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本次审批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法律责任。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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