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中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索 引 号:679456687/2019-0001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3-12发布日期:2019-03-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中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中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中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中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北、紫竹路西郑州三厂院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8.1万元;租赁厂房1150m2,车间内分为储罐区、空油桶存放区、消防设施存放区等;规模:年回收、收集、贮存废矿物油5000吨。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依托三棉纺织厂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郑州市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配套建设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龙口城市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的要求。

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运营期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在厂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罐底油泥与废矿物油一同运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棉纱、废劳保用品、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COD≤0.0038t/a,NH3-N≤0.0003t/a。

四、本项目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物事故应急防范预案,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管理由环境管理科负责。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如有居民投诉应立即停止整改。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九、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本次审批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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