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9-000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3-28 | 发布日期:2019-03-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荥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一、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2. 政府购买服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荥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原荥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8月成立,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开展全市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起草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4、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5、负责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结果;
6、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工作;
7、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公布;
8、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拆迁后的信访稳定工作;
9、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0、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信访科、资金监管科、人事档案科、征收科、征补一科、征补二科、征补三科、棚改一科、棚改二科、棚改三科、轨道科等12个科室。
下属单位:无。
本预算为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职工58人,退休人员1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我单位自成立以来,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30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1.10万元(财政拨款751.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58.7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30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43万元,项目支出2820.3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8.7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5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89.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2820.39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58.71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我单位与豫龙镇人民政府共同委托河南众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荥阳市特色商业街区扩展区域内的3家企业进行了测绘评估。
(2)资金测算。
根据评估结果特色商业街区3家企业附属物补偿款为2551.65万元,此次测绘费为1.69万元,评估费为5.37万元,共计2558.7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751.1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558.71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 26.7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事业在职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2558.7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51.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4万元,占6.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53万元,占2.4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58.43万元,占87.66%;住房保障支出27.80万元,占3.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89.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事业在职日常考核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性绩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事业取暖费、事业在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采暖补贴、退休健康休养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58.71万元,主要包括:特色商业街区3家企业附属物补偿款。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会议费预算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
4、会议费1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31.4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会议费、培训费、事业工会经费、事业福利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5.63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2.3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8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事业工会经费3.83万元,事业福利费4.78万元等。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79万元,主要原因:事业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要在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 摄像机,单价 1.5万元,数量1台,共计 1.5万元;
2.碎纸机 ,单价0.2万元,数量2台,共计0.4万元;
3. 办公家具,单价0.45万元,数量10批,共计4.5万元;
4.高清扫描仪,单价0.5万元,数量2台,共计1万元;
5.空气净化器,单价0.6万元,数量 5台,共计 3万元;
6.一体复印机,单价2.5万元,数量 4台,共计10万元;
7.办公家具,单价0.05万元,数量30组,共计1.5万元;
8.台式计算机,单价0.6万元,数量 8台,共计4.8万元;
9.工具和仪器,单价0.2万元,数量8台,共计1.6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自成立没有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自2013年8月成立至今一直未购买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个,金额2558.71万元。具体项目及绩效目标见公开附表11。
十、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办2019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十一、空表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
2.政府购买服务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2.政府购买服务表
荥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