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正式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是租赁权益人享受办理落户、公积金提取、税费抵扣、子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务优惠措施的重要凭证。为方便市民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依托政务内网专线在郑州台湾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房屋租赁备案窗口,目前,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系统已调试完毕,可以正常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凭借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前往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业务办理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和102省道交汇处(郑州台湾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

服务电话:0371-60890138

  

                             2019 年4月1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