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17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019-05-13 郑州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权利人胡文泽因保管不善,将豫(2018)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17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文泽 2019年 5月13日 标签: 上一篇:关于豫(2017)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055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