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0 | 发布日期:2019-05-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李金锁、李学中、张勇英、弋现生、宋连枝、吕三英、闫奇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药械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械价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的问题
2018年,我局突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抓好特色亮点工作的打造和经验推广,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全力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先后开展了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大中型商超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粉条、食用油、豆制品、桶装水、“五毛食品”、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整治,共办理案件354起。完成各层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16批次,不合格样品52批次,立案27起,移交公安机关9起,移交农委2起。食品经营环节快速检测477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64批次,不合格报告后处置率均达到了100%。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先进创建工作,创建郑州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完成“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96家。全面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成少林武术节、嵩山论坛等30次活动期间近2万人的饮食安全保障。
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57份,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购销药品家数64起,立案14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家。完成各层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样103批次。做好ADR、MDR、ACR监测上报工作。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56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43份。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全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关于“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纳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问题
一是食品交易属于市场行为,将食品采购纳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律依据。
二是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办纠发〔2010〕6号)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最后,我们希望政协委员和全社会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8638580206
联 系 人:乔慧芳 张朝峰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