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0 | 发布日期:2019-05-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王卫华、朱建平、孙晓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老年人陷入保健品骗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拳出击加强保健品、医疗器械管控”的问题
2019年初,我局联合市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了《登封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对其自身资质、收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含有断言功效、保健安全性、说明治愈性等内容的违法广告;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衍生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5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47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62家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城23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1次,查处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2起。
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保健市场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保健”类投诉举报,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关于“广播电视和各种媒体要及时报道保健品骗局、案例”的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防范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利用发布通告、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群众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截至目前,我局共发布微信公众号科普文章4篇,发布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宣传信息32篇,设立宣传展板15个,悬挂宣传条幅28条,开展集中宣传20次,在各基层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口集中地区粘贴通告150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今后,我局将积极与媒体宣传部门联系,加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力,以反面典型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三、关于“设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关爱老年人活动”“鼓励子女抽出时间多陪老人”的问题
以上建议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我局无法进行落实。
最后,我们希望政协委员和全社会继续关心和关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登封市市场监管局 13333810898
联 系 人:张朝峰
抄 报:市政府、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