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20-000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5-23 | 发布日期:2019-05-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成立郑东新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信访事项及时就地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司文〔2018〕91号)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信访事项的源头预防、及时调解、依法疏导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经研究决定,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郑东新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信访部门(群众工作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全称为“郑东新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信访办调解工作室”。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悬挂人民调解徽章和标识;公开工作流程、调解事项范围、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及调解纪律。
郑东新区综治办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