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对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04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9〕62号成文日期:2019-05-27发布日期:2019-05-27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对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1日5月8日,对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下东侧非机动车道,工作内容包括潜水封堵作业2处,清理管内淤泥330m,污水管道清洁330m,管道外及路面注浆8910m³,管网修复330m,破除及恢复路基及路面2322㎡等。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现更名为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6-12-14号。中标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中标日期:2017年1月12日(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年,2017年-2019年)。

本次抢险工程合同价款:1850000元。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10月25日。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5月13日。

本工程合同价款:1850000元。送审金额2038020.32元,其中:合同内送审1850000元;变更签证送审188020.32元(主要是因为注浆部分增加金额188020.32元)。

建设单位: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二)中牟县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中牟县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修改造工程,其中包含潜水封堵作业2处、污水临时提排1处、管道上方路面破除修复850㎡、钢板桩支护1处、原污水管道更换为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闭水50m、注浆路基路面50m³及人行道恢复269.75㎡等。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现更名为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6-12-14号。中标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中标日期2017年1月12日(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三年,2017年-2019年)。本次抢险合同价款:910000元。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10日。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1月,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6月13日。

本次抢险合同价款:910000元,送审854459.71元(送审金额比合同金额减少55540.29元,主要因为注浆部分减少金额55540.29元)。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1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一)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结算价1989861.63元。

(二)中牟县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结算价819368.51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中恒信19-A-034、中恒信19-A-035)。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83249.89元。

(一)经审计,中牟县解放路陇海立交桥污水管网及北环污水截流应急抢修改造工程送审结算价2038020.32元(合同内送审1850000元,合同外送审188020.32元);审定1989861.63元;审减48158.69元。

(二)经审计,中牟县滨河路中段污水管道应急抢险维修改造工程送审结算价854459.71元;审定819368.51元;审减35091.2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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