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20-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6-13 | 发布日期:2019-06-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成立郑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037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2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办〔2016〕42号)以及郑州市司法局《关于郑东新区尽快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函》(郑司函〔2019〕9号)文件要求,充分保障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享有律师服务的权利,让广大群众在解决矛盾纠纷时积极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引导群众运用法律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郑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郑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日常接待、审查法律援助案件;
(二)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法律援助来电、来函的信访工作;
(四)负责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
(五)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工作要求
(一)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态度和蔼、耐心周到地做好接待工作;
(二)不得收受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属的任何费用、馈赠和其它酬谢;
(三)定期对值班律师参与接访接待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内容包括参与的人次、出勤情况、出勤的效果、典型事例等;
(四)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给予表彰;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违法违纪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郑东新区综治办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