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商务诚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各类商务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类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
郑州市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进程中,高度重视商务诚信建设,把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目前商务诚信建设开展情况
我市在生产、流通、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等领域,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等2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都建立了信用记录,将信用信息及时在信用网站公示,制定了行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并将红黑名单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文件,积极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企业分类管理,做到商务诚信建设有信用记录、有信息公示、有红黑名单、有分级监管。
(一)生产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我市积极推进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着力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并启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通过加强诚信文明经营宣传教育、指导支持行业协会和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开展文明经营活动自评自创、组织企业商户签订《文明经营倡议书》《文明经营承诺书》,指导行业协会签订《行业公约》等举措,吹响文明经营的集结号。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2013年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信用分级管理的理念融入到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中来。
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印发《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等,要求切实把诚信观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要求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黑名单”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考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度公告和通报预警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人档案制度、安全生产诚信监督制度等。
(二)流通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研究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制度,完善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指标体系。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大对市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
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分步实施、分级共享”的原则,推动建设本辖区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逐步整合本辖区商贸流通企业的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政处罚、法院判决裁定等信用信息,加快与相关部门、行业实现互联互通,逐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
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零售、餐饮、居民服务等大众消费领域,引导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网络零售及电视购物等平台企业,通过地理位置服务等技术和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渠道,建立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对入驻商户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制作发布商圈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诚信企业“红名单”,倡导企业诚信经营。
(三)税务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各类交易信息、财产保有和转让信息以及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定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市税务局对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开展逃税骗税假发票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深入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全面推进税务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四)价格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和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
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根据经营者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实施奖惩制度。强化价格执法检查与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失信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原市物价局制定《郑州市物价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建设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构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体系。
(五)工程建设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制定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诚信建设。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将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修订完善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用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创优评先等差别化管理。
市房管局出台《郑州市房地产经济行业自律公约》《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分级评定管理办法》《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全力保障工程建设信用落实到位。
市人防办发布《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实施方案》,有效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共用、联合惩戒,促进了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
市水务局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并落实《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水务系统开展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六)招标投标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我市积极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推动完善奖惩联动机制。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和整合共享。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从2015年起,郑州市开始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信用报告。依据《郑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和享受政府贴息、补助资金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应当经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对相关企业进行企业信用评价。承担前款企业信用评价的市场信用服务。
(七)交通运输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加强信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创新了失信案例调查和信用修复制度,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监管和惩戒,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了《郑州公交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郑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等,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及时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监管。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媒介及客运场站、交通工具等载体,多形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对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从业单位,在行政审批、经营规模审批政策支持等环节给予倾斜在扩大经营范围和招投标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社会在购买服务、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诚信考核等级高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八)电子商务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信用评价。
市场监管局(原市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郑州市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联合开展郑州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信用分类标准及办法(试行)》(郑市监〔2019〕64号),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商务局出台《关于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工作建设实施方案》,《郑州市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郑商〔2019〕120号),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并试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列出了评价结果,建立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和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推动行业自律,积极促进信用服务发展和应用,推动商品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在跨境电商方面,原市工商局出台《关于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在线投诉与处理平台,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引导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强化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推行网络经营者平台集中亮照和双重亮照制度。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用评价业务,建立多元化监管机制和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监管方式,在跨境电商监管、消费安全和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大数据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数据,实现有效监管。
(九)中介服务业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并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郑州市基层法律服务业协会印发《郑州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工作制度》《郑州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制度》,郑州市公证员协会开展公证行业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整治活动,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印发《郑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执业准则》和《郑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的意见》等,全面规范中介服务业发展。
(十)会展广告领域商务诚信建设
推动展会主办机构诚信办展,践行诚信服务公约,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打击各类虚假广告,突出广告制作、传播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会展方面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会展行业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郑会办〔2019〕3号)、《郑州市会展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郑会办〔2019〕4号),列出了红黑名单。并已将相关行业档案信息录入信用郑州平台公示并上报。广告方面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大众传播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郑市监文〔2019〕157号)、《广告发布企业“黑名单”制度(试行)》(郑市监文〔2019〕158号),列出了评价结果和黑名单。并已将相关行业档案信息录入信用郑州平台公示并上报。
同时,我市着力打造商务诚信环境,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全市已完成了信用平台嵌入四级联动审批系统建设工作,突出失信综合监管,建立了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机制,实现了对“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实时访问,联合奖惩工作初见成效。另外,我市积极拓展守信激励的应用场景,开发“信易+”产品,实现信用惠民便企;大力弘扬诚信社会风气,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相关行业商协会、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企业宣传推广活动,树立诚信企业典范。组织举办现场会和“商务诚信大讲堂”,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和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营造诚实守信营商氛围,打造优良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商务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共享机制较差
信息平台还尚未实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完全融合对接,还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信用信息归集总量相对较小,虽然目前信用数据库收集了信息2.3亿余条,但与个人信用积分全面推行还有较大差距。
(二)联合奖惩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创新梳理了《郑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郑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联合奖惩系统还没有完全嵌入到各部门的业务审批系统,信用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和反馈的自动化、常态化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各地各部门反馈的联合奖惩案例较少,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推广应用不够。
(三)信用评价商业应用场景不够
虽然探索创新了信易阅读、信易健身、信易养老、信易批、信易行、信易医疗、信易游等信用便民惠企场景,但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在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方面研究探索还是不够。
三、下一步商务诚信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信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拓宽信用信息归集领域
依托“大数据 信用”体系,加快“一网三库一平台”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公共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探索进行信用大数据合作和交易,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利用,实现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信息全程自动化采集。及时更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商贸流通企业与信用相关的基础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梳理,建立商务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水电气暖供应等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市内所有政务服务大厅和市级业务系统全部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实现信用信息即时更新、应用、反馈。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和指标内信用信息做到全量归集到位并100%上报,实现全量共享、全量公示。
(二)扩大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
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嵌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部门业务系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大格局,有力支撑“放管服”改革。提升联合惩戒成效,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和惩戒清单的措施,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惩戒。拓展失信黑名单信息应用场景,丰富市场化、社会化惩戒手段,实现对失信主体多领域、多层面和多场景限制和深化应用。加强案例报送,建立完善案例的采集和报送机制,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报送联合奖惩成效和典型案例。联合奖惩案例应不低于红黑名单数量的30%。
(三)推进“互联网 信用”“信易 ”应用创新,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推进“互联网 民生 信用”的监管理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群众福祉。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大数据企业开发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 ”项目,加大信用产品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网络支付等民生和社会领域的推广应用,拓展守信激励的应用场景,设立信用惠民便企示范社区、示范园区、示范街道等。实现20个以上个信用惠民便企场景。推进个人信用分应用。依法依规多领域、多渠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以个人基础信息为基准,逐步将自然人在社保、医保、信贷、消费、社区生活等各方面的信用记录归集至城市个人信用分指标体系中。目前已通过郑州日报、市政府外网等渠道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确了定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名称为“商鼎分”,积极筹备7月份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在城市综合服务APP“i郑州”上线仪式。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