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11688/2020-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7-10发布日期:2019-07-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10日        


“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十华诞和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城市环境保障工作,充分展示中牟县独特文化魅力和全新城市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19〕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的主题,以建设整洁、有序、舒适、愉悦的县城环境为目标,围绕解决县城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先治标后治本,对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整治提升,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大提升、县城品质大飞跃,着力提升中牟县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确保以整洁靓丽的市容环境、和谐友善的文明风尚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庆祝七十华诞、喜迎民族盛会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

2019年6月25日至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

三、工作任务

(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严禁建筑物料、施工设备等乱堆乱放,必须规范摆放;

(二)对工地出入口门区和脏污破旧工棚立面整饰,工地废弃物要日产日清;

(三)对已完成主体施工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完成外檐装修并拆除工地围档及工棚;

(四)对已开工及计划开工的地块,进行实体景观墙围挡,景观墙样式美观规范;

(五)建筑工地内黄土裸露区域覆盖防尘布,长期停工工地要铺设草皮或播种草籽增绿;

(六)对“烂尾”工程的建筑物外檐和“僵尸”围挡进行拆除整治,“僵尸”围档内的渣土和黄士裸露铺设草皮或播种草籽增绿。

四、实施步骤

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分为集中排査、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5日—30日)。县住建局安监站按照工作职责,对县域范围内管辖建筑工地,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8月15日)。集中全力,针对问题台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对整治完成的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对仍然存在的问题,强力攻坚、立即整改,并落实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对未完成的任务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创新举措,强力攻坚,合力收尾。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5日—8月31日)。总结行动期间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研究提高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査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建立细化、优化、创新的工地精细化管理方式,长效保持工作的强劲势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东丽    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吕战胜    安监站站长

成  员:李翠霞    安监站党支部副书记

张  凯    安监站副站长

吴国玲    安监站副站长

吴学明    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地环境提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牟县建设安全监督站,吕战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筑工地环境整体提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各项工作的安排落实。

(二)强化责任分包

为有效推进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工地环境提升办公室下设4个督导组,在做好各自监管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实行分区包片责任制。

1.第一督导组为安监站巡检一室,负责督导督促本管辖区域的房屋建筑工程做好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2.第二督导组为安监站巡检二室,负责督导督促本管辖区域的房屋建筑工程做好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3.第三督导组为安监站巡检三室,负责督导督促本管辖区域的房屋建筑工程做好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4.第四督导组为安监站市政巡检室,负责督导督促全县范围内已办理建设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市政道路工程做好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

利用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等媒介,滚动播出“庆七十华诞 迎民族盛会”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活动的有关标语、口号,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进工地,形成声势,掀起高潮。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着力排查和解决建筑工地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督查、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等方法,对建筑工地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拒不整改、敷衍了事或整改无效的建筑工地,按照相关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严厉处罚,并依据《郑州市施工扬尘监管信用评价计分办法》规定,将相关企业和负责人列入“黑榜”管理,推送至“信用郑州”网站和“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合”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考核评比

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工地环境提升办公室每两周对各企业和各相关单位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情况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上报郑州市工地环境提升办公室。同时强化责任落实,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和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强化信息报送

各企业和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在行动期间建立周报制度,各企业和各相关单位要于每周四上午10时前,将本周周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等)报送至工地环境提升办公室,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本单位工作情况,对整治行动进行效果评估,9月2日前报工地环境提升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琳

联系电话:0371—62186146

电子邮箱:zhongmuanj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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