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16211688/2020-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9-02发布日期:2019-09-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9月2日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县加快建设法治型政府,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豫法政办〔2019〕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政文〔2019〕65号)、《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郑法政办〔2019〕6号)和《中牟县2019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法政办〔2019〕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省市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创新,是法治政府建设与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建设相结合的有效载体。随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备,推动机制逐步健全,执法理念有效转变,执法方式不断改进,有效促进了全省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长效发展,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二、明确任务措施

(一)转变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执法。转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切实把行政执法工作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上来。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以法治方式实现管理目的,以服务宗旨提升执法效果,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执法职责,树立规范型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申请事项。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行政机执法人员应严格履行,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督的倾向,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切实解决职权滥用、乱作为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

(三)创新执法方式,促进和谐型执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

    (四)加强体系建设,构建高效型审批。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运行模式。要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完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五)加强风险评估,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和防控。对容易出现违法行为的风险点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容易发生执法违法行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研究制定前期预防到位、中期监控深入、后期处置得当的风险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制度和预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防止行政执法行为因各种因素造成执法违法。

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结合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对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制定行政调解规程。

三、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加快法治建设和服务住建系统经济转型示范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

(二)明确部门分工。局法制科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并抓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査。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清理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不合格人员从事罚款、收费、检査等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违法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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