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04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426/2019-0003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关键词:建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02
  • 发布日期:2019-08-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042号建议的答复

    王振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全域村村通客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19〕6号)文件要求,以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和乡村客运“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造“公交模式”村村通客车“升级版”,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和更有力支撑。

    我们将紧紧围绕“四提一降”目标(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提高车辆装备质量、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降低票价),在高标准完成省定“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域公交”工程,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公交统筹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用两年时间,形成由城际公交、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四级公交网络构成的资源共享、衔接有效、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全域公交”一体化发展格局,切实补齐城乡客运发展不均衡的短板,让农民群众“出门见路、抬脚上车”,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2019年底,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域公交发展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推进全域公交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本部门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工作。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全域公交发展,创造条件扶持农村客运发展,逐步实现与城市公交税费补贴、服务标准、政策保障等方面的统一。完善城乡道路客运基础建设土地保障,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挤占,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已建成使用的城乡道路客运基础设施,土地使用手续不全的,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规范。

      三是建立客运补贴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相关单位要完善全域公交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构建市、县、乡三级公共财政补贴体系,出台客运补贴长效机制,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是实施考核评价。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全域公交发展水平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全域公交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定期对各县(市、区)推进工作进度情况实施考核评价,并制定一定的奖惩措施。各县(市、区)要依据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定期对辖区内全域公交运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5日        

       联 系 人:方  波                  联系电话:6717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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