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9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1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19-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98号提案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加大完善政策 关于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面临困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创制,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

    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明电〔2017〕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郑州市民政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郑民明电〔2018〕91号)、《郑州市卫计委等13委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卫〔2018〕38号)等文件,加大政策对我市养老行业的支持力度,分别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进行了规划,在促进我市老年人健康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明确了兴办公立和私立养老机构的目标和任务。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县级福利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一批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家2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惠济园区)、郑东新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等养老中心项目开工建设;谋划启动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二七园区)、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登封园区)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开工。市级财政对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国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有关要求,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建设满足不同健康状况和经济条件养老服务需求的功能型养老机构。推动建设一批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老人的养护型综合养老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提供临终老年人生活照护、姑息治疗等服务的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和满足高端收入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社会办养老床位不低于新增床位的60%。新建、改造新增床位的,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别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6000元的建设补贴。通过政策支持,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投入,有利于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尽力满足我市老年人包括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群体的养老需求。

    三、政策引导,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

    《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文提出,到2020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高效合理的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养老服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第十二条提出,具有郑州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1小时。具有郑州市户籍的计生特扶老人可申请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对于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自愿要求入住养老机构,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机构供养服务,服务费用每人每月不低于郑州市月工资最低标准。

    四、精神关爱,推动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文提出,需要积极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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