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4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1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19-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44号提案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亚丽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老人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

    《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18〕1号)明确: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由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拓展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服务岗位等六个方面。既有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和社区托老、机构养老等护理服务项目,还包括消防安全评估等安全服务事项、养老护理员培训等人才培养事项、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评估事项和调研调查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42项。购买养老服务的对象由三无、孤寡等特殊老年人扩大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重点优抚对象、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中度、重度失能老人的其他特殊困难老人。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1小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购买机构供养服务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郑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11月,市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格进行统一招标,最终19家承接主体中标,初步建立了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库。各县(市、区)也分别根据本级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与市级招标确立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协议。通过这种方式,既满足了目前基层已经成熟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运作模式,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并且符合上级资金管理要求。目前,全市已签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总金额约4000万元,并建立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健全“互联网 ”,“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以提高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着眼点,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丰富养老服务内涵的同时,利用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构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有效实现了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进一步加快健康养老服务大数据大平台建设,构建市、县(市、区)“两级平台”和市、县(市、区)、街道(乡镇) “三级网络”。在市级层面,构建统一的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公安、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的“综合为老服务数据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康复护理指导、健康管理咨询等服务。对连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领军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奖补;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建设奖补,县(市、区)级平台奖补30万元,街道(乡镇)级平台奖补15万元;给予每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50万元奖补,给予每个智慧企业和机构30万元奖补。到2020年,全市健康养老服务“两级平台”、“三级网络”基本建成,80%以上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

    为构建信息化、智能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上街区、荥阳市、新密市等10个县(市、区)采取社会力量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资助监管的方式,建设智能化服务平台,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采用计算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装备,以智能养老应用为手段、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小区服务站点为补充,实现了社区机构、居家老人、子女的实时互动和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享受服务的老人达39万人次。

    三、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郑州市人民政府加快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郑政〔2018〕34号)明确了我市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布局完善、多业融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服务优质、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健康养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打造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全市健康养老产业总产值达到700 亿元左右, 年均增长10%左右;打造“一核两极四区八中心多点”的郑州都市圈健康养老产业布局。市财政对养老服务的系统支持在此文中更加明确,如:对连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领军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奖补;对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建设奖补,县(市、区)级平台奖补30万元,街道(乡镇)级平台奖补15万元;给予每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50万元奖补,给予每个智慧企业和机构30万元奖补;根据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结果,一星级到五星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等等。

    我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来,市级财政拨付等额配套资金3552万元;省财政给予我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4975万元,要求重点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项资金3552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县区。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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