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13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0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建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15
  • 发布日期:2019-08-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135号建议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13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任东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是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6年起市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纳入市财政预算,累计至今共投入1400余万元,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推动下,各县(市、区)先后启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2018年我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达5000万元,全市社会工作繁荣发展。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2019年1月1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郑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9〕1号),该文件明确了用于支付项目执行工作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不低于项目经费的70%。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按照郑州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社会工作行业在岗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总额执行。同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购买主体应把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事项依法纳入购买服务,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编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公益创投、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为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我市实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估机制,对于评估不合格且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政策,加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推动我市社会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王自兴                  联系电话:67181128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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