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19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3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23
  • 发布日期:2019-08-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193号建议的答复

    冯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机制 搭建平台实现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机制 搭建平台实现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新发展”的建议。对今后我们进一步开展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一、深入学习教育精神,全面加大社会实践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教师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教,学生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学。河南省教育大会上再次提出要聚焦立德树人,抓牢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的根本任务,注重实践养成,引导学生在知行合一中提升素质。郑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大会的精神,坚持在全市范围普及社会实践,不仅要求各市直学校严格配合并大力支持郑州市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而且要求郑州市16个县(市、区)依据各区的情况积极开展本区的社会实践。

    2018全年共接待了23期近8万人共40万人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任务。郑州市管辖的16个县市区中,14个县市区教育局争取到本级财政1-5天的经费支持,共拨付县区社会实践专项经费7150万元。开展活动的年级为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七、八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每生每天100元,各县市区全年总共约71.5万人/次参加课程活动。                                   

    二、建议问题答复                    

    冯代表在建议中提到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此表示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但是现在制约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发展的不利因素众多,需要搭建郑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平台,我们对此表示赞成。在新形势要求下,我局始终站在党和国家的高度,积极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建设,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1.领导重视、成立专职机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并具有高瞻远瞩的意识,于2002年建设新郑园区,为全市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了便利场所。通盘谋划,从人、财、物、阵地、政策、组织和管理方面逐渐提升校外教育水平,并成立专职机构来负责郑州市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工作——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中心(前身郑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

    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规划、课程设置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及评价工作;指导县(市)区校外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工作。下设五个科室:办公室、后勤科、实践基地科、社会实践科和教科室。三个业务科中实践基地科负责管理监督局属综合基地、为局属学校提供课程的招标基地和局命名基地;社会实践科负责全市校外教育的具体业务联系、县区业务指导和各局委联合举办的校外教育活动开展;教科室负责全市校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政策引导、专项经费保障

    为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促进我市校外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最新的中高招改革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2月9日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意见》(〔2016〕384号)文件。

    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中小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拓展社会实践资源、规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文件中提出社会实践作为国家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教基〔2002〕7号)有具体的课程计划标准,且2017年开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效即将正式作为高考中招的参考依据,因此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理应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谋划,准确测算,把本辖区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经费,自2017年起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参加社会实践的年级,小学为四、五、六年级,中学为非毕业年级(七、八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集中参加一次寄宿式综合实践活动,每期活动时间5天。预算费用标准:100元/天/人。

    3.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平台

    2016年,教育部最新的中、高招改革政策提出,社会实践活动将被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作为高考和中招录取的参考标准。2018年市教育局联合校外教育中心和专家一起,通过和学校、县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基地多个主体之间的反复座谈,牵头拟定了《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核心可以概括为“1234”:“1”就是一个目标: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有意义的学分量化,教育目标指向学生的六大核心素养(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2”是两种学分测评形式——社会实践过程性活动评价和阶段性测评。“3”是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第一,增加师生、家长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视,确保他们参与到活动中来;第二,不同学段学生参与综合实践学时不同,且学业负担不同,确保学分分配合理性;第三,让学生既能参与到各项实践活动来,又能让学生的差异化表现得到科学、客观的评价。“4”是纳入学分评价的四大类活动——综合实践基地活动课程、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践基地活动和研学旅行。

    一个平台是指“郑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借助郑州教育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APP等多种渠道,链接基地及校外场所,多渠道发布活动信息;通过打通郑州市中小学学生生卡的认证信息,对接郑州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数据,全面记录中小学生校外活动情况,形成基于海量信息和智能处理的全新教育管理模式;构建面向未来的全新校外实践评价体系。2018年该平台进入整体试运行阶段,经过三个综合基地和10多所学校学生的大规模使用,对平台软件、APP和扫描记录工具等核心软硬件,进行了改进细化。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成为学分制管理和服务郑州市校外教育活动的关键性工具。

    4.基地管理、培育优秀资源

    我局为搞好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资源建设,完善“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的审批与运行管理,优化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资源,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 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教基一〔2011〕2 号)《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实践活动指南(试行)》(教基一司函〔2013〕56 号)于2017年1月11日印发制定出《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准入管理办法》(郑教宣外〔2017〕10号)。

    此办法面向郑州市从事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机构或场所,凡符合校外教育基地基本条件的按照运营模式和课程内容,由郑州市教育局命名郑州市校外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和专业实践基地)。依据文件精神,郑州市教育局于2017年8月18日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过基地申报、专家材料评审、实地考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名单公示等程序,命名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等6家综合实践基地和河南省博物院等18家专业实践基地,有效期两年。24家基地的运行管理工作由郑州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现郑州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中心)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助负责本区域内校外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今后工作的目标

    冯代表完善机制、搭建平台的建议非常实用,这也是我们今后的工作之重。截至目前,郑州的社会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校外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今后将尽快落实《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进行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出台,并将郑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尽快投入使用,依次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指导,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督促和帮助,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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