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16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19-003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23
  • 发布日期:2019-08-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郑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B(2019)160号建议的答复

    刘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对中学生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近几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多方合力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不断规范。我市始终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作为“减负”工作的基础。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市教育局每年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对新生进行选拔,严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快慢班、重点班。严格贯彻落实招生纪律。二是办好家长学校,建立由学校德育工作者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代表共同参与、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队伍。以学生家长为主要教育对象,开展家庭教育。合力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育教学活动规范。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能够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三、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郑州市各学段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线,以学生学业评价改革为突破口,小学、初中推进“绿色评价”,高中推进“增值评价”,建构起了一个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学业质量“郑州标准”(模型)。不以升学率分胜负,不以分数说高低,而是从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成绩、作风纪律、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科学评价,这一实践成果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四、加快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我市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组,对15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查。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二是下发《关于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通知》,严查组织中小学校等级考试、竞赛以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把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行为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五、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作为国家课程之一,教育部有具体的课程计划标准。2018年市教育局联合校外教育中心和专家一起,牵头拟定了《郑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办法》。纳入学分评价的四大类活动——综合实践基地活动课程、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践基地活动和研学旅行。学生既能参与到各项实践活动来,又能让学生的差异化表现得到科学、客观的评价。郑州市命名了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有新郑园区等6家综合实践基地和河南省博物院、郑州科学技术馆、郑州美术馆自然博物馆等18家专业实践基地。基地开设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服务。

    六、加强督导检查。全市所有公办中小学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将“减负”情况纳入到常规督导中,不定期对各学校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问题整改到位的进行核销,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以确保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广大中小学生的负担。

    近期,郑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拟联合出台《郑州市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意见》,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从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等方面着手,列出具体措施,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培育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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