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303027/2019-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27发布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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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民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登封市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社会工作、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减灾救灾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服务科(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科、老龄科、社会事务科(市殡葬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下属单位:双拥办、登封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登封市社会福利中心、登封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登封市殡仪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登封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0118.1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4205.66万元,增长71.13%;支出总计为10174.3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4299.05万元,增长73.17%。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增加;2.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3.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资金由民政局发放,不再联合财政局下文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1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89.40万元,占97.7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8.74万元,占2.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7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64万元,占15.96%;项目支出8550.66万元,占84.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9889.4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77.5万元,增长67.28%。支出9945.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4070.31万元,增长69.28%。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增加;2.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3.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资金由民政局发放,不再联合财政局下文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2.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7%。与2017年相比,增加3751.18万元,增长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增加;2.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3.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资金由民政局发放,不再联合财政局下文拨付。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1.17万元,占0.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3.40万元,占98.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50万元,占0.71%;住房保障支出50万元,占0.5%。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0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43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补贴标准上涨,救助类项目资金支出也随之增加。其中:

1.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16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两笔60万的国防支出年末未及时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601.31万元,支出决算为93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补贴标准上涨,救助类项目资金支出也随之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92.34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一笔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款项年末未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2.11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同志调离,住房公积金随之办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7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其中殡仪馆公车运行维护经费4万元,因殡仪馆每月按火化具数申请补助,故年初预算中不显示殡仪馆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预算的85.4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83.69%,占6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万元,完成预算的91%,占21.6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车辆维修维护费。2018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3.18万元,下降19.1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部队在登整租改编期间的接待和住宿。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26万元,下降5.41%。

登封市民政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个、来访人员人次1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单位职责,确定绩效考核指标,认真分析指标任务,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有效推进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市委市政府和郑州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强化管理全市民政工作的绩效管理工作及市委市政府、郑州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目标性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36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30.14万元,增加12.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督各乡镇的换届选举,并对新的村干部进行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较2017年度增加13.313万元,增加142.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换届选举及军人信息采集的要求配备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民政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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