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索引号:73388697X/2019-1015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专项整治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8-28
  • 发布日期:2019-08-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

     

    随着暑假结束学校陆续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应成为当前首要任务。为全面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19〕83号)文件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要把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抓细抓实,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为庆祝建国70周年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二、按照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办餐饮〔2018〕112号)要求,要求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强调并督促学校巩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实行委托经营和校外集中供餐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仍由学校负责。

    三、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物中毒防控的各项措施,对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食品留样、自查制度及校领导配餐制度落实、剩余食品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 要指导、监督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四、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作,确保年底前,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豫食考核APP在线学习培训和抽查考核作用,进一步提高软件使用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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