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8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742512312/2019-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中原区民族宗教局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9-08-30发布日期:2019-08-30
体    裁生效日期:2019-08-30废止日期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8年决算公开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四)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加强对全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内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渗透活动的斗争;

(八)支持、帮助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往来;审核有关组织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审定朝觐人员;

(九)指导乡(镇)、办事处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宗教局本级: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宗教活动中心、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2、所属二级机构:无。

人员构成情况: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11人,退休人员2人。

车辆构成情况: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车辆0辆。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70.01万元,支出总计270.0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97万元,增长42.0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7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7万元,占64.1%;项目支出96.94万元,占35.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0.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97万元,增长42.08%。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及民族宗教专项经费调增。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97万元,增长42.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44万元,占92.01%;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万元,占1.4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14万元,占1.9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12.57万元,占4.6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按政策调整及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人员经费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执行该项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执行该项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1万元,支出决算为4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宗教专项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增加。

    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未做调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未做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未做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1.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2.56万元、退休费3.86万元。公用经费1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8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培训费1.27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0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0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 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8年期末,中原区民族宗教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00万元。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中原区民族宗教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3万元,比2017年增加5.59万元,增长74.14%。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及培训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中原区民族宗教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刊物发行收入,XX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郑州市中原区民族宗教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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