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755156513/2019-002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 文号:新政办文〔2019〕6号
  • 成文日期:2019-08-27
  • 发布日期:2019-09-06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9-08-27
  • 废止日期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配合实施新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组  长: 王智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杜栓喜  市金融办主任

                 杜  峥  人行新郑市支行行长 

      成  员: 刘  剑  市银保监办主任

      张  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炎宏  市财政局局长

      左莉敏  市科工信局局长

      夏红燕  市人社局局长

      赵  磊  市商务局局长

      陶永伟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局长

      杨学忠  市税务局局长

      王  鹏  城关乡乡长

      王  燕  辛店镇镇长

      赵金聚  观音寺镇镇长

      高智军  梨河镇镇长

      马聪锋  和庄镇镇长

      孙现峰  薛店镇镇长

      刘志刚  孟庄镇镇长

      白育峰  龙湖镇镇长

      马举增  郭店镇镇长

      周伟杰  新村镇书记

      李  勇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举涛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慧萍  新烟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伟酬  具茨山管委会主任

      赵东辉  新郑新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楚一兵  农发行新郑支行行长

      丁树立  工行新郑支行行长

      段纪伟  农行新郑支行行长

      桑  峰  中行新郑支行行长

      龙洪波  建行新郑支行行长

      吴亚楠  交行新郑支行行长

      贾二军  新郑市农商银行行长

      张水云  邮储银行新郑支行行长

      孙保安  新郑市郑银村镇银行行长

      于彦伟  中信银行新郑支行行长

      付  磊  中原银行新郑支行行长

      孙志扬  郑州银行新郑支行行长

      庞  凯  兴业银行新郑支行行长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主管企业和招商引资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行新郑市支行,杜峥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金融办银行保险监管科科长万海峰、人行新郑市支行副行长杜永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金融办: 牵头建立新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沟通协调机制;牵头组织科工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生态环境新郑分局、税务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对企业进行筛选;参与对金融机构因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损失的认定;会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单位工作中的典型做法、经验予以大力宣传和复制推广,并对成效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人行新郑市支行: 牵头组织金融机构推荐名录库备选企业;会同市金融办、银保监办等部门,确定名录库内每个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主办行;加强小微企业贷款监督考核;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加强宏观审慎评估和两单激励考核;参与对金融机构因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损失的认定。

      市银保监办: 加强小微企业贷款监督考核;参与企业复核;参与对金融机构因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损失的认定。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 参加企业筛选和复核,不定期收集整理名录库内企业信息,及时将违约失信的企业从名录库内剔除,并于每年初将符合标准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增补进名录库。财政局还要参与对金融机构因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损失的认定。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负责向辖内企业宣传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定期推荐名录库备选企业。

       各金融机构: 推荐名录库备选企业;通过单列贷款计划、实施台账管理、开展财务辅导和金融知识培训、加强贷款对口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复制推广“信贷 信用”普惠金融模式等对名录库内企业进行支持;按要求向金融办和人民银行报送“百千万”行动计划企业贷款台账和“百千万”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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