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785/2019-0001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 关 键 词:药品,案件查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9-11 | 发布日期:2019-09-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郑高)食药监药罚〔2019〕2号 | 河南省康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嘉乐大药房涉嫌销售过期药品案。 | 河南省康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嘉乐大药房 | 91410100MA3X41M156(1-1) | 高亚峰 | 河南省康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嘉乐大药房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