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的产品包括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3个食品大类的49批次样品,结果显示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新郑市辛店镇同源街西转沟脑村新郑市昊源居度假酒店的1批次凉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48.9mg/kg,标准值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郑市辛店镇同源街西转沟脑村新郑市昊源居度假酒店销售的1批次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301mg/kg,标准值≤2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