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05570/2019-000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 键 词:公示,吴月琴,刘爱荣,继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1 | 发布日期:2019-1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11月11日吴月琴因继承刘爱荣的不动产,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房屋座落:登封市大禹路中段南侧粮食局车队家属院1号楼5层504
不动产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13680号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刘爱荣的继承人有以下人员:
父亲,刘双喜,男,汉族,于早年死亡
母亲,郑 妮,女,汉族,于早年死亡
配偶,吴文兴,男,汉族,410XXXXXXXXXXX2012
长子,吴涛勤,男,汉族,410XXXXXXXXXXX2035
长女,吴月琴,女,汉族,410XXXXXXXXXXX2160
二子,吴 昊,男,汉族,410XXXXXXXXXXX2013
以上不动产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