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能

  • 索引号:00529946X/2015-0002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 关键词:机构,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11-13
  • 发布日期:2019-11-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能机构职能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三)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民族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本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八)按照国家计划和规定权限完成各类高、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我市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一)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章制度;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负责指导业余训练和优秀运动队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二)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全市性的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十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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