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生产环节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的产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14个食品大类的169批次样品,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 新郑市龙湖镇好又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葵花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8 g/100g,标准规定为≤0.80 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郑市龙湖镇利友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利友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 g/100g,标准规定为≤0.80 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新郑市龙湖镇利友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葵花籽(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2 g/100g,标准规定为≤0.80 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新郑市龙湖镇群星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群星葵花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 g/100g,标准规定为≤0.80 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