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19)371号 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362/2019-008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11-19
  • 发布日期:2019-11-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2019)371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郭素勤代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对郑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按照“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的原则,把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不断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全民治理,强化政策措施,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着力强化统筹、完善机制、广泛动员、凝聚合力,努力形成了统筹推进、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了从管理到治理再到结构调整的深入转变,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在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辨证关系的过程中,我市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双统筹、双促进”的路子,自2015年至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由7315.2亿元增长至10143.32亿元,全市常住人口由956.9万人增长至1000万人以上,城区面积由437.6平方公里增长至456.6平方公里,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由19.8%提高到21.1%;与此同时,我市市空气质量也取得了明显改善,与2015年相比,郑州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61微克/立方米,下降率36.5%,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1;PM2.5年均浓度下降33微克/立方米,下降率34.4%,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2。2018年,我市共投入环境保护各项资金共1550.07亿元,其中,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转结约1.6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79亿元,市级环保资金投入74.47亿元。我市通过坚持不懈在经济发展中整治环境、在环境整治中提升发展品质,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总体要求,我市各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等“四大结构”调整,狠抓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等“六控”,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

    (一)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连续7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动员大会;2015年率先成立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2018年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工作推进更加有力。市人大每年听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定期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市政协积极参政议政,凝聚各方力量,为环境污染防治出谋划策。

    (二)加强顶层设计。2015年,制定了《关于全民行动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的意见》,从明确目标标准、牵头组织推进、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2016年,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厘清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牵头责任;2018年,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今后三年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将节能减排、环境质量等目标作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将环境污染治理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所占权重达到18%,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环保目标管理,采取定量考核的方式,年初签订、季度督查、年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坚持科学治理。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郝吉明教授等9位国内知名专家成立专家咨询组,对重大事项提供咨询帮助。积极配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开展跟踪研究,分析破解污染治理难题。与国内高水平的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源解析、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大气环境容量研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臭氧与挥发性有机物来源量化研究、机动车限行环境评估等,增强治理措施的科学性。聘请中组部“千人计划”PM2.5专家组,综合利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灰霾观测站、雷达站、国控、省控、市控、乡镇、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点位,8套天眼瞭望系统,130家工业企业在线监控、10套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1712家重点工地在线监测、5274辆渣土车在线监控,建立大气污染管控平台,围绕“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年”,定期召开“挂图作战”调度会,增强治理的精准性。

    (四)坚持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司法保障。2013年,在全国地级市率先发布《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要求。2014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依据“大气十条”修订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2015年出台了《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对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2015年,在全省率先出台《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禁改限”8年后全市域重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机动车污染管控,市政府发布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市区三环以内实行每天限两个号的尾号限行措施。建立大气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工业、工地、渣土运输领域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低于60分的企业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建立“工地警长”、“路段警长”制度,市攻坚办组织环保、城管、公安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形成强大的司法震慑。

    (五)推进全民治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的工作要求,郑州市从多渠道入手,持续全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支持、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开设大气污染防治专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微博、微信联动互补,致力于打造“互联网 环保”的新局面。出台《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整合市直多部门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统一举报到12369,再按职责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在全国率先开通了“有奖举报”微信服务号,首创以微信红包方式进行奖励,实施以来,受理有奖举报电话16097个,落实有奖举报1162件、发放奖金55.94万元。

    (六)持续重点推进。制定《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8)》和年度《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围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和面源治理,2015年以来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2015年以来,全市拆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310台4278蒸吨,减少用煤约340万吨。实施“引热入郑”,完成泰祥电厂、裕中电厂、荥阳国电三大“引热入郑”工程,在保证全市新增供热面积2900万平方米的前提下,柔性减少城区燃煤量476万吨。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连续三年每年奖励7亿元,2017、2018年完成“双替代”26万余户。二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三产比例由2015年的2.1:49.5:48.4,调整到2018年的1.4:43.9:54.7,第三产业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之和。对市区大围合区域内工业企业实施外迁,2015年以来共外迁41家。关闭退出(淘汰)矿井10家,退出煤炭产能210万吨。持续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0274家(含黑加油站188家)。三是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市14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完毕;加快推进大围合区域市场外迁,每天减少重型车辆进出1.8万辆次。全市公交车辆总数6373台,混动及新能源公交车辆共计6273台,占公交车总数的98.4%;其中纯电动公交车2719台,氢燃料公交车23台,占公交车总数的43%,荣获“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称号。四是深化用地结构调整。严格执行采矿许可证制度,对无采矿许可证的17家矿山取缔到位。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8个100%”要求,严格执行一票停工制和开复工验收制。加强道路扬尘管控,累计投入13亿元,对全市7700万平方米道路、96.54公里四环道路、792公里国省干线和快速通道、9437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清扫保洁,道路保洁严格执行“以克论净”,主干道达到双10标准。针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薄弱情况,建立城乡结合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以治脏、治乱、治污为突破口,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五是开展工业窑炉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16年全部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钢铁、有色金属、化工重点行业全部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9家特种水泥完成提标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200毫克/立方米以下,严于特别排放限值。经过多次专家论证,2018年开展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共完成9家水泥、39家碳素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其中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上街区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在全国率先建成了首条普通水泥、特种水泥SCR脱硝示范工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受到国家大气攻关联合中心专家的高度肯定,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参照国内最严标准,在全省率先开展并完成286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全市10家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全部完成VOCs在线监测建设和联网工作。根据在线监控排放量统计,2018年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14830吨,同比减少25.8%;其中烟尘排放量1027吨,同比减少31.7%;二氧化硫排放量4118吨,同比减少30.5%;氮氧化物排放量9685吨,同比减少22.9%。六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对“1039 2”进行升级,增加至50个联合执法卡点,严厉查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10套遥感监测设备共抓拍车辆868.7万辆次,对颗粒物超标一次的11874辆柴油车通知车主治理;对半年内超标两次以上的4617辆柴油车,符合处罚条件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其余车辆登报公告、加入黑名单锁定限制其年审;人工卡口共检测车辆6433台次,对790辆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予以锁定限制年审,并由公安部门处相应罚款。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检查加油站3113座次,查处取缔黑加油站点14座,查处流动加油车283辆,立案363起,治安拘留403人。实施绕城高速内重型柴油车限行,抓拍处罚闯禁行重型柴油车1691辆,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实现了对全市5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联网监管,组织对检测机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巡查,巡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614次,对1家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罚款15.202万元。

    (七)强化秋冬防攻坚。按照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一部署,郑州市不断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绿色调度和差别化管控,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推进全市秋冬防攻坚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绿色调度”,不搞“一刀切”。工业企业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绿色调度”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对3家使用SCR脱硝工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水泥企业由原来的错峰停产调整为不错峰;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产值高、工艺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涉VOC行业,不再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施工工地方面,对重大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分为一类、二类,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实施差别化管控;将大气环境信用评价好的工地评为“绿色工地”,降低应急管控要求。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领导轮流带队,每天开展夜查晨查;市领导每天召开调度视频会,指挥调度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建立秋冬防周考核排名制度,每周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每月累计两次后两名的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每月累计3次以上后两名的党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不断传导压力,压实属地责任。三是严格治理措施。结合我市实际,针对重点污染源,出台更加严格的治理措施。扬尘污染方面,严格落实建筑工地“8个100%”治理标准和“一票停工制”,对督查发现的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责令进行停工整改,并进行媒体曝光。工业污染方面,加严实施错峰生产,对我市排放量较大的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金属、医药等6大类12个行业598家企业,逐家落实“一厂一策”,限产比例平均比河南省增加20%左右。机动车污染方面,严格重型车辆管控,对重型载货车辆实行区域禁行,确需进入市区的经审查后发放通行证;实施重污染天气重型车辆入市通行证制度,对确需入市运输的,发放预警通行证,无通行证的禁止入市;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市区四环以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四是强化应急管控。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共3760家,其中黄色预警2542家,橙色、红色预警3760家;组织应急管控企业进行培训,建立“一企一策”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应急管控公示制度;坚持会商制度,加强分析研判,每天2次空气质量会商,提前发布预警,加严一级管控;加强应急管控调度,建立完善日调度机制,通过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管控平台监控、无人机巡检和现场督查,对全市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管控的问题进行严厉处罚、追责。五是强化执法督查。向全市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派驻“三员”,强力推进“路段警长”“工地警长”制度,督促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实施无人机飞行巡检,督促落实城乡结合部整治。实施三级督导,市环境污染督导组强化督政,市降低氮氧化物督查组强化督车,市攻坚办联合执法督查组强化督企;市直牵头委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行业督查;县(市、区)强化属地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整治、大督查、严问责”活动,成立“保卫郑州蓝”特别报道组,组织媒体发挥监督曝光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秋冬季大气攻坚工作。2018年第四季度,郑州市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2657吨,同比减少24.05%;其中烟尘排放量238吨,同比减少20.4%,二氧化硫排放量821吨,同比减少17.2%,氮氧化物排放量1598吨,同比减少27.6%;第四季度日均排放总量28.9吨,比前三季度日均排放量44.6吨下降了35.2%。根据“一市一策”郑州跟踪工作组评估意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污染强度,缩短了污染过程,重污染期间日均PM2.5浓度下降10-20%,有58%的天数实现了污染等级的降低,其中15%的天数从重度污染减为中度污染。

    三、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按照《2018-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104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与2018年相比,2020年PM10年均浓度要比下降11.1%,优良天数要增加62天。通过4年多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管理措施的减排作用基本已发挥到极限,下一步空气质量的改善,主要依靠结构调整,难度非常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我市地域面积占全省面积4.4%,常住人口突破千万,占全省的十分之一,中心城区面积约500平方公里,容纳了超过700万人;GDP占全省的五分之一;人口密度高,大气污染物排放基数大、总量大,并且呈典型的复合型污染。

    二是“燃煤电厂围城”问题突出。我市燃煤消费总量占全省的十分之一,燃煤电厂燃煤量占总量的70%。我市围绕中心城区,共分布着10家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高达870万千瓦;以二七塔为中心,半径90公里范围内燃煤电厂达到了26家,“燃煤电厂围城”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我市在线监控重点企业排放量占全省十分之一,排放总量在全省排第2位。根据2018年在线监控数据,我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电力行业占55.6%,排第一位;水泥行业占21.3%,排第二位;电解铝氧化铝行业占5.5%,排第三位;碳素行业占3.6%,排第四位。传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

    四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我市目前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期,新型城镇化任务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拆迁约4.2亿平方米,回迁群众210万人,加上高铁、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等项目,我市每年施工工地数量在2500-3000个,占全省总量的三分之一,而且多是线性工程和连片工地,分布在城市的各个区域,虽然管理初步规范,但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五是机动车总量大。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10万辆,在全国排名第七,占全省的六分之一,每年以4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呈现出总量大、密度高、增速快的显著特点。其中还有35万辆柴油车,以及大量伴随工程建设所使用的重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郑州作为全国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每天有大量外地物流车辆和重型车辆过境。我市目前已经完成了国六油品升级,重型柴油车限行、机动车常态化限行两个号已经实施,机动车污染减排难度大。

    我们坚信在您和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在全体环保人员共同努力下,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继续对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找准差距,重点突破,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郑州,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

     

     

                                    2019年5月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张  磊              电    话:13937171269

        抄    报:市人大、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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