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25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26 | 发布日期:2019-11-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大平耐火材料厂 | 年产4000吨耐火材料无组织烟气及脱硫脱硝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 登封市大冶镇吴家村 |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75万元,利用原厂内东北侧空闲场地进行本次炉窑尾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自动配料系统改造,位于原有生产车间内,本次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装置,主要工艺为烟气—脱硝—除尘—脱硫—排放。
| 运营期: 废气:技改完成后,1#、2#制砖线料仓进料粉尘、搅拌粉尘,以及本次现有工程整改的压砖粉尘、现有工程原料上料口的上料粉尘和现有除尘器排放粉尘经集气罩和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3#)处理后,21m排气筒(1#)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耐材行业”限值。本次技改,炉窑尾气通过1套“SNCR脱硝 袋式除尘(4#) 钙钠双碱湿法脱硫”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脱硫塔顶部21m高排气筒(2#)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它炉窑”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耐材行业限值要求,满足《郑州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耐材行业”鼓励限值。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废水:车辆冲洗装置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冷却和密封用水,定期补充损耗水;尿素溶液制备用水,进入隧道窑烟气中进行脱硝,吸收热量变为蒸汽,无废水产生;除雾器冲洗用水和脱硫设备冲洗用水,作为脱硫塔补充水作为回用于生产,脱硫塔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车间封闭、安装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脱硫石膏,脱硫石膏经压滤脱水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储存。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