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2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29 | 发布日期:2019-11-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11-29 | 废止日期:2019-12-10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 2日——2019年12月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德沃实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50万吨废石弃石综合利用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石道乡上沃村,项目占地面积12592㎡,用地性质为新增建设用地,建成后年加工50万吨废石弃石铺路骨料。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振动筛分给料→锤式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二级筛分→成品入库
1、废气
(1)破碎、筛分粉尘:在破碎筛分各产尘点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分别输送至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且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工业企业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
(2)钢板库粉尘:设置一套仓顶布袋除尘器,粉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且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工业企业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
(3)原料及成品堆场采取地面硬化,厂房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车间四周及上部均匀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雾化喷头间距不应大于5m),受料仓上方加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2、废水
(1)车辆冲洗废水:在厂区原料进厂大门处、主大门处各设置一座车辆冲洗装置及水沉淀池,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厂区建设一座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安装地埋设备、地面层密闭、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1)危险废物: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2)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后作为石粉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与产品一起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进行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