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泰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
根据你(单位) 2019 年 11 月 14 日就 郑州泰恒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违规生产 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在 新港办公区二号楼 426 会议室 举行听证。本次听证由
李建升,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为听证主持人, 殷艺萌,环境监察支队法制科科员 为记录人。请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准时参加。
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主持人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 12 月 6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6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注意下列事项:
1. 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 1-2 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 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 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在听证举行前 5 日内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行政机关联 系 人:殷艺萌 联系电话: 86199926
行政机关单位地址:新港办公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