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29650/2019-0031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评报告,批复意见: | |
文 号新环审[2019]86号: | 成文日期2019-12-04: | 发布日期2019-12-04: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白大姐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白大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油炸面筋制品、300吨冷冻面筋制品和500吨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依法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要求及《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办[2018]8号)要求;炸锅油烟废气经1台静电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2、噪声。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锅炉高盐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内包装清洗废水、洗肉废水、煮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一套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经经污水管网排入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残次品、废油渣,作为饲料处理;废炸制油,定期外售;废包装袋,交由废品公司回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废树脂有原厂家更换并直接回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5、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按照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4101001006)。工业化学需氧量:0.2245吨/年,工业氨氮0.0225吨/年,非火电二氧化硫0.0336吨/年,非火电氮氧化物0.1344吨/年。
四、项目规模、性质、地点、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报批。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企业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六、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新郑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