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 索引号:055299515/2015-0003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新郑市公安局
  • 关键词:组织,机构,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4-16
  • 发布日期:2019-12-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口、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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