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新郑市围绕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6个方面标准,积极开展森林特色乡村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成立新郑市森林特色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特色乡村建设工作。
二是创新模式,扎实开展工作。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以村屯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增绿为重点,解决绿化用地难题。将森林特色乡村建设与林果、旅游、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引导农民种植乡土树种、特色果树和珍贵树种,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微田园,唤起人们对瓜果飘香、炊烟缭绕的乡愁记忆。同时,落实“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政策,探索出群投群护、群投专护、群政共护、政府担护、村民自护等长效管护机制。
三是严格标准,高质量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进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下一步,新郑市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村庄为抓手,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到2020年,建成30个森林特色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