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龙港办事处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396989862/2019-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2-24发布日期:2019-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修订印发《龙港办事处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工作要求

1、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7)1号)文件精神,龙港办事处和12个行政村均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事处安委会主任由党工委书记、主任担任,安委会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党工委副书记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以及分管行业的副主任担任,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及其他派驻机构负责人和行政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行政村安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安委会副主任由村主任担任,其他村委干部及村民小组组长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2、加强队伍建设。办事处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要选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原则上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5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安全生产工作队伍,不得以借用、帮忙、拆迁任务重等名义随意调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相对独立性。

行政村要明确安全生产协管员,在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协助办事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事故报告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行政村安全生产协管员原则上由行政村各村民小组组长兼任。

3、加强属地管理。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综合性检查工作,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

二、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7〕1号)文件精神,龙港办事处按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一)机构设置

1、成立龙港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丕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袁文杰  党工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主  任:王福领  党工委副书记

张大克  党工委副书记

                陈  波  党工委副书记

                秦合军  纪工委书记

                李学文  党工委委员、食药所所长

尚利强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武文超  办事处副主任

                张建伟  办事处副主任

张青现  办事处副主任(管安全生产工作)

                贾小强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红凯  办事处副主任

任晓民  副科级干部

刘军杰  副科级干部

   

各职能站所、驻办事处各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均为龙港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2、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刘金华

副主任:刘栓义

成  员:姚鹏、曹国顺、王奎英、李真

(二)工作职责

办事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事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1、龙港办事处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办事处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支持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加大对各单位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支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相关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五是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推动组织、宣传、司法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龙港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是落实办事处领导“三管三必须”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

四是建立健全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办事处、职能部门、行政村、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五是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编制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七是向区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八是负责本辖区内违法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排查、报告和整治;

九是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龙港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是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指导、协调、指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勢,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调度成员单位工作进度,推动整体工作协调开展;

四是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五是构建行政村、企业、经济联合体互利互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六是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査治理和综合性检查工作,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完成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龙港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责任落实;

二是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办事处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是拟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建立完善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分析、上报;

五是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六是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微企业和一般行业领域进行安全检查;

七是牵头制定本辖区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

八是对上级有关部门向本辖区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治指令进行督办,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九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十是完成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5、龙港办事处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办事处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内,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党政办职责

一是负责编制、修订(编)办公室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二是负责制定办公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是组织收发、拟办安全生产的各类文件,参与审核相关部门起草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四是负责安委会的会议通知、签到簿收存、会议记录等工作;

五是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党建办职责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办事处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培训学习计划,并指导实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3)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职责

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负责敬老院及教会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假售假以及其他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上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开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6)综治信访办公室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合经济发展中心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消防演习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居民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是负责巡消防队员日常教育管理及消防车辆日常维护。

(7)农业服务中心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二是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是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四是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日常安全巡查、林业管理、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畜禽防疫、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及日常维护工作。

(8)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服务中心、卫生院职责

一是负责卫生、计生、教育、体育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教育机构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二是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三是负责文化活动安全及文物保护工作。

(9)中心校职责

一是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教育部门业务指导的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二是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是负责指导各类学校、教育设施、校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督促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五是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10)环卫与生态建设办公室职责

一是针对各类环卫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和完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道路清扫、各种环卫专用车辆及其他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环卫职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二是加强对环卫工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排查整治,维护辖区道路及村级公共设施安全。

(11)派出所职责

一是审查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二是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三是负责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并提请办事处组织实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是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是承担由办事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日常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12)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

一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测预防和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

三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在户外广告建设项目的报建时,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作为审批规划和允许建设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是负责对临时安置房的建设与消防安全工作。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职责

一是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相关就业培训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

(14)财政所职责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的经费,以及安全生产会议、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事故处理、相关奖励等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是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贴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及区重点监控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工会职责

一是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竞赛活动;

三是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四是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提高工会对此类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16)共青团妇联职责

一是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科技知识列入共青团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维护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协助办事处党工委、经济发展中心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带领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事故能力;

四是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五是坚持妇女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妇女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六是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7)工商所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注册安全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工作;

二是负责辖区内非法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18)农电站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所辖范围的农村电力发展规划;

二是负责所辖农村电网的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和更新改造;

三是负责农村电工及乡村企、事业单位电工的业务技术培训。

    四是负责辖区内用电安全工作。

(19)供销社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对辖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负责对供销企业重大经营业务、投资活动进行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作出决策。

(20)粮所工作职责

一是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

二是指导粮食行业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

6.龙港办事处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是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四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五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査;

六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是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7.龙港办事处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协助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二是受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领导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统筹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五是组织制定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本辖区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査处理;

七是受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党工委、办事处其他负责人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是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龙港办事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是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三是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整改;

五是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六是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七是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完善管理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管控制度、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等6项基本制度,并根据实际不断细化完善。

2.加强档案管理。办事处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档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对象基本情况档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档案、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管理档案、领导干部包保企业档案等7类基础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

3.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以重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群众举报投诉危及生产安全行为和情况。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机制,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设立并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单位和个人举报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等,及时核查交办举报事项,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三、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7〕1号)文件精神,龙港办事处按要求在各行政村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指导协调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1、伊家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伊店选  

副主任:伊州妮  

成  员:李西明、刘梅花、李  磊、伊红义

李赵红、伊海洪  

      协管员:李  磊

2、常店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吕秀云  

副主任:李永申  

成  员:李中和、李风旗、李仕良 、李红领、

李军强、李全喜、曾红志

      协管员:李仕良

   3、白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白开彭  

副主任:白建锋   

成  员:白小红、白五杰、白中亮、朱心莲、

白小五、白永立、白书庆、白喜立

      协管员:朱心莲

4、闫家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闫群山  

副主任:闫运湘、闫连喜  

成  员:闫青妮、闫长生、闫喜军

协管员:闫连喜   

5、树头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朱双军  

副主任:徐书宝

成  员:朱中义、朱现亮、王兰娣、朱喜贵

朱红强、徐建中、徐中伟、徐爱杰

    协管员:朱现亮

6、冯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冯中海  

副主任:王海龙  

成  员:冯春记、冯拴柱、王国现、王长记、王金顶

冯国立、曹记妮、冯拴义、冯新军

    协管员:冯春记  

7、丁刘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刘国松

副主任:刘付根  

成  员:刘玉恒、柴建敏、刘付庆

     协管员:柴建敏

8、祥符刘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刘军伟

副主任:刘建强

成  员:刘全山、刘卫增、刘付仓、刘卫红、乔松琴  

刘彦伟、刘红喜、刘国民、刘国志

    协管员:乔松琴  

9、王庄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王贵山

副主任:王红亮  

成  员:王老银

协管员:王红亮

10、河头陈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陈爱强  

副主任:陈中亮  

成  员:陈鹏举、陈彦成、陈平恒、陈霞、陈铁良、陈洪胜、陈志高、陈存良、陈二军、陈国勤、陈志强  

    协管员:陈鹏举

11、八岗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王兆国  

副主任:王卫强

成  员:王新记、王国芳、吕林凤、王文套、王国瑞

王新立、王明亮、王同兴、王新堂、王拥、王秀坤  王重阳

    协管员:王国芳

12、单家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单双彦  

副主任:单利杰  

成  员:单金叶、单文芝、单连仓、单法喜、单梅山     

单长安、朱彦峰、朱长海

    协管员:单金叶

(二)工作职责

1.龙港办事处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党工委、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是根据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是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是协助上级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是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龙港办事处行政村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政策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协助上级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生产、生活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查清企业底数,建好信息台账。协助办事处、行政村全面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报送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日常巡查,加强对集会、生产经营活动、存储仓库、道路交通、水路交通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重点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每周定期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异常情况等重要信息要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报告,一般情况要向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较大情况要向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有关要求

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村安全生产协管员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行政村各村组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龙港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印

   

2019年7月31日印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