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299259/2019-001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新郑市审计局:关 键 词公报:
文    号2019年第112号(总第447号):成文日期2019-12-25:发布日期2019-12-25: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7日至9月5日,对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南起新密铁路涵洞口北侧,北至裴李岗路,全长880米(K0 960-K1 840),道路红线宽36米(中间为22米宽快车道,两侧为2米设施带和5米人行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管道及土方挖填。

2016年8月8日,《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修建华瑞路(郑韩路--新村大道)的报告》,经市政府批复总投资为4400万元。2016年11月30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6〕198号),评审金额为38893725.10元(其中华瑞路二标段评审招标控制价为11253139.34元)。2018年9月5日,《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华瑞路改造施工增加整修一水厂原输水管道施工的报告》,经市政府批复,由华瑞路二标段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增加投资42万元。2019年2月20日,《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华瑞路改造工程二、三标段增加工程量的报告》,经市政府批复,二标段增加投资741万元。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6年12月22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249196.22元。设计单位为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7年4月20日开工,2018年8月12日竣工并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1.K1 229.80处增设28米DN1200过路雨水管,K1 612处增设23.10米DN1000过路雨水管,K1 180.60处增设32.85米DN600过路污水管;2.拆除原道路两侧路边石1680米、30厘米厚灰土层12320平方米,K1 120-K1 840处外购回填土6995.20立方米,调整自来水井高度5座(调整高度62厘米);3.K0 960-K1 240处混凝土路面切缝416米,破除混凝土路面5340平方米;4.K0 960-K1 840处,清表10200平方米,回填土3060立方米;5.K1 617-K1 672处,拆除植草砖516平方米,拆除20厘米厚混凝土路面156平方米;6.增加18厘米厚混凝土街坊路口1059.01平方米;7.人行道与两侧商户地坪对接,增铺14厘米厚C30混凝土路面375.75平方米;8.与两侧村庄道路雨污水管道对接,增设D300双壁波纹管160米、φ150PVC管30米、φ110PVC管57米、暗井4座、双篦收水井2座;9.南水北调管路东新增雨水支管,D300波纹管18米、D300钢筋混凝土管6米、单篦收水井1座、双篦收水井1座;10.K0 960-K1 610东侧雨水管取消;11.道路西侧雨水管管径调整,原D600改为D800、原D800改为D1000、原D1000改为D1200,新增D300混凝土管满包;12.一中分校东门口铺混凝土路面、140米路侧石、路基填方812立方米,抬升雨水收水井4座,高度80厘米,更换雨水检查井井盖2个;13.K0 960-K1 240东侧、K1 300-K1 600东侧和K1 477-K1 762西侧道路软基处理;14.因房屋未拆迁,K0 971-K1 392西侧污水管变更为顶管施工,K0 971-K1 230西侧雨水管变更为顶管施工,管径由D600改为D800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9086877.83元,审定金额17026944.48元,审减金额2059933.3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金额9423380元,审定金额9049388.78元,审减金额373991.22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人行道路床整形报审8800平方米,审定8139.09平方米,多报审660.91平方米;雨水工程外购土方报审3579.69立方米,审定2567.64立方米,多报审1012.05立方米;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6厘米厚透水砖报审94.24元/平方米,审定73.99元/平方米,多报审20.25元/平方米;三是剩余工程款税金由11%调整为9%,多计费用按规定扣减;四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

(二)合同外工程报审金额9663497.83元,审定金额7977555.7元,审减金额1685942.13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如:一中东门口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审819.20平方米,审定766.06平方米,多报审53.14平方米;混凝土街坊路口报审1059平方米,审定1005.01平方米,多报审53.99平方米;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规定扣减,如:DN300雨水管道混凝土满包报审287.44元/米,审定255.67元/米,多报审31.77元/米;D800顶管报审1021.79元/米,审定991.96元/米,多报审29.83元/米;D1200雨水顶管报审1654.78元/米,审定1471.17元/米,多报审183.61元/米;2.20×2.20米矩形三通混凝土污水检查井报审23068.83元/座,审定15771.98元/座,多报审7296.85元/座;回填片石报审177.22元/立方米,审定138.13元/立方米,多报审39.09元/立方米;挖基坑土方报审57.83元/立方米,审定20.42元/立方米,多报审37.41元/立方米;回填碎砖报审112.89元/立方米,审定77.93元/立方米,多报审34.96元/立方米;拆除混凝土路面报审32.27元/平方米,审定24.99元/平方米,多报审7.28元/平方米;新旧管连接报审6918.65元/处,审定4959.66元/处,多报审1958.99元/处;三是材料价格调整报审831648.41元,审定629845.24元,多报审201803.17元;四是剩余工程款税金由11%调整为9%,多计费用按规定扣减;五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扣减;六是实际工程量超合同量15%以上部分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综合单价下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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