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18至8月16日,对河南省新郑市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区试验站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河南省新郑市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区试验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郑市城关乡暴庄村和新村镇七里井村,总占地面积360亩,其中:新郑市城关乡暴庄村新郑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试验站自有土地100亩、租用新村镇七里井村耕地260亩。该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土建及田间工程,土建工程包括改造一栋砖混结构综合试验楼500平方米、农机具库房200平方米,新建种子仓库100平方米、晒场1000平方米、凉棚100平方米;田间工程包括新修田间道路7500平方米、新建围栏2850米、新修排水渠2500米、新建围墙100米、新铺地埋管2000米、地埋线2000米。二标段为新打机井工程,包括新打机井4眼及配套水泵、井台;三标段为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包括购置农机具、实验室仪器共14台。
该项目设计单位河南玖润农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一标段2015年10月7日开工、2017年1月竣工,二标段2016年6月5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竣工,经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变更及现场签证主要有:原建设地点新村镇七里井村260亩,变更为新村镇梨园村221亩,变更建设内容为:1.原批复新修水泥路7500平方米,变更为6288平方米;2.原批复地埋线2000米,变更为600米;3.原批复新修围栏2850米,变更为新修围栏3200米;4.新增标识牌、大门、厕所、防盗窗等;5.3眼机井井深由100米调整为180米,水泵型号、电缆及井管长度相应增加。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4年12月2日,《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河南旱地小麦育种研究洛阳创新基地等8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批复》(豫农计划〔2014〕91号),批复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4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5万元、河南省财政投资30万元、新郑市财政配套30万元。
2015年5月,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郑州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省新郑市国家级农作物审定区试站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71989.71元(其中一标段2771989.71元、二标段200000元);设备购置安装招标控制价为349500元。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招标相关事宜。2015年8月14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一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宏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2492000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新郑市博海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00000元;三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天歌仪器有限公司,中标价348000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8日,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共收到财政资金31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50000元、河南省财政资金30万元。
该项目实际支出225730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支出1769100元,设备投资支出313200元,待摊投资支出175000元。
账面结余892700元,应付款项921487.61元。
二、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投资3393055.6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853805.60元,设备投资348000元,待摊投资191250元。
审定投资3178787.6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639537.61元,设备投资348000元,待摊投资191250元。
通过审计,审减投资214267.99元,审减率6.31%。
三、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
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质量保修期2.防水工程为三年;3.装修工程为一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一年”。
(二)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2014年7月29日,《农业部关于下达2014年种子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4〕161号)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该项目一标段(土建及田间工程)2015年10月8日开工建设,二标段(新打机井)2015年10月15日开工,三标(设备购置与调试)2017年3月30日购置设备。实际施工中,二标段2016年6月5日开工建设。
(三)设备闲置未发挥效益
该项目三标段设备购置2015年8月14日进行公开招标,2017年3月30日进行验收。截止目前,该项目农机具、实验室仪器闲置在仓库内,未发挥效益。
(四)多计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相关报审资料、勘察现场、重新计算发现,该项目存在多报审工程量现象,共多计工程价款214267.99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规范合同管理,依规签订施工合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开工建设,并加强后期项目及设备运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设备已投入使用,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