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10日,对新郑市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新郑市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包括龙湖镇、观音寺镇、具茨山管委会、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道办事处等五个乡镇九个行政村和两所学校(观音寺镇一初中、龙湖镇镇直小学),总受益人数涉及农村人口22584人、师生4244人。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取水管理房9座、新打机井9眼、安装压力罐和消毒设备9台、铺设供水管道162千米。监理单位为河南卓越工程监理公司,设计单位为郑州市水利勘察设计院,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开工日期2013年9月22日,竣工日期2013年12月,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3年5月30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郑市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郑发改农经〔2013〕346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646.11万元。
2013年7月24日,《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基建和省配套资金的通知》(郑财豫〔2013〕393号)下达中央补助754万元、省配套251万元。
2013年9月9日,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郑州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郑财豫〔2013〕502号)下达郑州市配套资金116万元。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由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相关事宜,2013年6月5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中标费率为工程造价的1.18%。
施工、监理: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招标相关事宜。2013年9月9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一标段(监理)中标单位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费率1.487%;二标段(钻井工程)中标单位为新郑市钻井工程公司,中标金额3006020元;三标段(取水管理房)中标单位为河南荣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34622.33元;四标段(新烟办、新华办管道铺设)中标单位为河南一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664601.88元;五标段(龙湖镇、景区管委会、两所学校管道铺设)中标单位为郑州宏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55119.44元;七标段(压力罐供货)中标单位为开封国安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3600元;八标段(管材供货)中标单位为河南康翔塑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40874.25元;九标段(管材供货)中标单位为河南冠通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37589.88元;十标段(消毒设备)中标单位为长葛市洁仕水利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0498.00元;六标段(水泵采购)由于第一次招标、第二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于2013年9月30日进行了第三次招标,中标单位为上海瑞邦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6880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29日,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共收到资金11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4万元、河南省财政资金251万元、郑州市配套资金116万元。
实际支出6179555.7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817300元,待摊投资362255.70元。
2015年底,新郑市财政局将项目结余资金5030444.30元全部收回。
二、项目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报审投资10894469.63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0457341.99元,待摊投资437127.64元。
审定投资9671297.2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265761.49元,待摊投资405535.77元。
通过审计,审减造价1223212.37元,审减率11.22%。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该项目建设内容有新打机井9眼,机井深度在300米左右,最深井深435米,没有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性评价审批手续。
(二)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该项目2013年12月完工,截止审计之日,建设单位未办理移交手续。
(三)消毒设备未投入使用
该项目新打机井9眼,配备有9台消毒设备。在现场核查时发现,所有消毒设备均未投入使用发挥作用。
(四)供水管理房室内地坪下沉严重
审计组现场核查时发现,9座取水管理房室内墙面存在大面积渗漏、脱皮现象,龙湖镇王口村、刘口村和具茨山管委会的山陈村等三所管理房室内地坪下沉严重。
(五)竣工图未能反映项目真实情况
审计组现场核查时发现,五标段有三个村庄(刘口、古城、王许)的竣工图与现场严重不符。如,在对刘口村三队进行入村核查时,发现该村实际并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但竣工图实际显示已实施。
(六)多计取工程价款1191580.50元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1191580.50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做好宣传等工作,确保消毒设施投入使用、保证项目实施效果;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竣工图纸、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确保竣工图纸的真实性,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已向相关乡镇办理了项目移交手续;供水管理房室内地坪下沉和竣工图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到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