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对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扶贫开发结余资金温室大棚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扶贫开发结余资金温室大棚项目位于辛店镇史庄村。主要内容:8座温室大棚的土建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其中7座大棚跨度为10.70米、长度为56米,1座大棚跨度为10.70米、长度为55米。本工程占地面积共计4782.90平方米,并设立永久性固定标志牌。2019年7月6日,新郑市人民政府在《关于申请对2019年度扶贫开发结余资金温室大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请示》批复项目资金1065482.18元。
该工程由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施工招标相关事宜,招标控制价964218.63元。2019年7月19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河南精中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849301.39元。
设计单位河南城乡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指导、资金分配、报账审核、项目批复验收等工作。2019年7月22日开工,2019年9月22日完工,验收结果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978501.09元,审定金额844483.42元,审减金额134017.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