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7月15日,对新郑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提升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新郑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提升项目),包括12个行政村:新村镇王垌、王毕庄、郝家岗、二十里铺、马垌、时垌、牌坊庄,郭店镇前时、岗时、三十里铺、河范,薛店镇包嶂山。主要实施内容为:第一标段新打机井10眼与水泵配套及多功能井台;第二标段变压器台区和高压线及安装;第三标段低压地埋电缆和智能系统;第四标段全自动喷灌;第五标段排水沟、桥涵、跌水(分2个子标段);第六标段景观美化设计及施工;第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项目(分10个子标段);第八标段机耕路项目;第九标段水泥辅道道路工程、第十标段水泥硬化路项目(分2个子标段);第十一标段苗木采购与栽植项目(分3个子标段);第十二标段监理标段;第十三标段勘测设计标段。
监理单位为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勘测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开工日期2013年10月18日,竣工日期2014年10月26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3年7月15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新郑市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郑发改农经〔2013〕5号)进行了批复,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865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4650万元、新郑市配套资金600万元、增配及融资13404万元。本次仅对增配及融资13404万元中实施的4005.99万元工程内容进行审计,其余的工程内容(第四标段全自动喷灌、第六标段景观美化设计及施工未招标实施),不在本次审计范围。本次审计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3560.29万元(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费)。
(三)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相关事宜。2013年9月26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确定:
1.一标段(新打机井)中标单位为郑州市鑫河水利水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82800元;
2.二标段(变压器台区和埋设高压线及安装)中标单位为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3578.30元;
3.三标段(低压地埋电缆和智能系统)中标单位为郑州宏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98000元;
4.五标段(排水沟、桥涵、跌水)第一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78100元;
5.五标段(排水沟、桥涵、跌水)第二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新郑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金额990370元;
6.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一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04645.60元;
7.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二子标段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39886元;
8.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三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省盛达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55860.50元;
9.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四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振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44517.74元;
10.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五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星海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78556.83元;
11.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六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永川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15568.04元;
12.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七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泰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30546.50元;
13.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八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77888.47元;
14.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九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林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39625.92元;
15.七标段(机械平整土地)第十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77718.31元;
16.八标段(机耕路)中标单位为河南荣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1360元;
17.九标段(水泥辅道道路工程)由于第一次招标投标人报名不足三家,于2013年9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招标,中标单位为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86940元;
18.十标段(水泥硬化路)第一子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63200元;
19.十标段(水泥硬化路)第二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新郑市通亚筑路工程处,中标金额3097247元;
19.十一标段(苗木采购与栽植)第一子标段中标单位为鄢陵县绿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942900元;
20.十一标段(苗木采购与栽植)第二子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光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829360元;
21.十一标段(苗木采购与栽植)第三子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市青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465080元;
22.十二标段(监理)中标单位为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040000元;
23.十三标段(勘测设计)中标单位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中标金额912600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29日,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新郑市本级资金29875000元。实际支出28215938.3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6330838.34元,待摊投资1885100元。
二、项目投资额审核情况
(一)建安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的建安工程送审金额32887187.64元,审定金额32784841.16元,审减金额102346.48元。
(二)待摊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待摊投资(不含勘测设计费报审金额912600元,监理费报审金额1040000元)报审金额323020元(招标代理费),审定金额323020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截止2014年10月26日,该项目已部分建成,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先定勘测设计单位,后履行招标程序
报审资料显示,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新郑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提升项目)勘测设计项目情况说明》中“因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由我单位先行选择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验丰富的勘测设计单位提前介入,进行实地勘测、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待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再让勘测设计单位按照要求参与招投标”。该项目先进行勘测设计,后履行勘测设计招投标程序。
(三)后期管理不到位,投资效益不明显
报审资料显示,该项目十一标段第三子标苗木采购与栽植项目位于新村镇郝家岗村及王垌村,审计人员勘查现场时发现,新村镇郝家岗村和王垌村苗木已部分损毁。竣工验收日期2015年6月,经财政局等部门验收为合格工程。2015年6月5日,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工程移交给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并签订竣工工程管护责任书。
(四)多计取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测现场,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及高套定额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102346.48元。
(五)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新郑市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提升项目)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规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议建设单位招投标应严格执行关于招标控制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建设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加强项目管护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发挥效益;建议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相关约定比例征收履约保证金,拨付资金确保合法。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也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