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27/2015-0001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28 | 发布日期:2019-12-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稳定、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文印、印鉴管理、督查督办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有关表彰活动;承担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局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访信件,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工作;贯彻、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