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13年度郑州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基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005299259/2019-001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新郑市审计局
  • 关键词:公报
  • 文号:2019年第168号(总第503号)
  • 成文日期:2019-12-27
  • 发布日期:2019-12-27
  • 体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2013年度郑州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基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7月30日,对新郑市2013年度郑州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基础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郑市2013年郑州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基础建设项目涉及新村镇的王垌、王毕庄、郝家岗、二十里铺、马垌、时垌、牌坊庄及薛店镇包嶂山等,共8个行政村,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概算总投资4458万元。该项目共分为11个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1.一标段为新打机井、配套水泵及多功能井台建设工程,分五个子标。

    2.二标段为变压器台区和架、埋设高压线及安装工程,分两个子标。

    3.三标段为采购安装低压电缆及配套智能控制系统工程,分两个子标。

    4.四标段为地埋管道工程,分两个子标。

    5.五标段为生产管涵、跌水及路边石建设工程。

    6.六标段为机械平整土地工程,分四个子标。

    7.七标段建设良种繁育仓库工程。

    8.八标段为机耕土路工程。

    9.九标段为水泥路工程,分四个子标。

    10.十标段为苗木采购与栽植工程,分两个子标。

    11.十一标段为项目区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前期勘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设计工作。

    该项目监理单位为河南清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项目最早开工日期2013年10月26日,最迟竣工日期2015年6月30日,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3年8月22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新郑市2013年市本级高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郑发改农经〔2013〕584号),批复该项目总投资4458万元,其中:郑州市财政投资3300万元,新郑市财政投资600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资558万元。

    2014年10月30日,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郑市财政局《关于报送新郑市2013年度郑州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节余资金及工程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计划的报告》(新农开办〔2014〕18号),报请郑州市农开办、郑州市财政局,建议本项目招标节余资金2005365.62元及工程节余资金347467.60元,用于项目区新打配机井3眼,16眼机井增加深度485米;增加地埋高压电缆1631米、地埋管2千米,新建涵3座跌水4座、硬化排水沟737米、铺设路边石318米,机械平整场地20亩、机耕土路增配土方91679立方米。郑州市农委批复同意备案。

    (三)项目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1.本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由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相关事宜,2013年10月10日、11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2.监理单位由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统一招标,实行市级统一监理。郑州市农开办派驻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是河南清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2015年4月29日,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招标节余及工程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机耕路增配土方)招标事宜,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新郑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30176.80元。

    4.2014年11月3日,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节余资金直接与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3年12月2日,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郑州市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基建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3〕806号),下达了郑州市本级建设资金2904.0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日,该项目共收到财政资金3716.52万元,其中:新郑市财政收到郑州市财政投资2904.02万元,新郑市本级资金812.50万元(含本级配套资金600万元,提高建设标准额外投资212.50万元)。

    实际已支出32159580.5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30574980.55元,待摊投资支出1584600.00元。

    项目结余资金5005619.45元。

    二、项目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报审投资39145900元,其中:建安工程38534100元,待摊投资611800元(不含勘察设计费1216000元)。

    审定投资39019033.8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8407233.85元,待摊投资611800.00元。

    通过审计,审减造价126866.15元,审减率0.32%。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安工程投资额审核情况

    该项目由具有承接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资质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核实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投资额,报审金额38534100.00元,审定金额38407233.85元,审减金额126866.15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标段新打机井、配套水泵、多功能井台,一子标报审金额2420899.80元,审定金额2419241.60元,审减金额1658.20元; 二子标报审金额2119248.80元,审定金额2109840.80元,审减金额9408元; 三子标报审金额2113755.40元,审定金额2109419.40元,审减金额4336元; 四子标报审金额2196742.40元,审定金额2195163.20元,审减金额1579.20元; 五子标报审金额2111804元,审定金额2103156元,审减金额8648元;

    2.二标段变压器台区和架、埋设高压线及安装工程,一子标报审金额1768053.35元,审定金额1762916.12元,审减金额5137.23元;二子标报审金额1698036.80元,审定金额1672934.08元,审减金额25102.72元;

    3.三标段低压电缆及智能系统,一子标报审金额985840.00元,审定金额980712.60元,审减金额5127.40元;二子标报审金额977036元,审定金额954590.24元,审减金额22445.76元;

    4.PVC地埋管道工程,一子标报审金额1196640元,审定金额1196640元;二子标报审金额1138100元,审定金额1138100元;

    5.五标段生产桥涵、跌水及路边石工程,报审金额1208126元,审定金额1204820元,审减金额3306元;

    6.六标段机械平整场地,一子标报审金额874940.78元,审定金额874937.25元,审减金额3.53元;二子标报审金额766706.40元,审定金额766695.60元,审减金额10.80元;三子标报审金额880500元,审定金额880500元;四子标报审金额886350.81元,审定金额885868.93元,审减金额481.88元;

    7.七标段良种繁育仓库项目,报审金额416500元,审定金额416500元;

    8.八标段机耕土路项目报审金额2809172.46元,审定金额2781676.80元,审减金额27495.66元;

    9.九标段新修水泥路工程,一子标报审金额2310750元,审定金额2310750元;二子标报审金额2305350元,审定金额2294591.70元,审减金额10758.30元;三子标报审金额2305575元,审定金额2305575元;四子标报审金额2308500元,审定金额2308500元;

    10.十标段苗木栽植工程,一子标报审金额1367472元,审定金额1366104.53元,审减金额1367.47元;二子标报审金额1368000元,审定金额136800元。

    (二)待摊投资审核情况

    该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611800元(不含勘察设计费),审定金额6118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建设单位管理费报审金额434400元,审定金额434400元;

    2.招标代理费报审金额177400元,审定金额177400元。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报审金额1216000元,由于建设单位提供勘察设计成果资料不齐,本次审计不予认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截止2018年12月3日,该项目已全部建成,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先确定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后履行招标程序。

    报审资料显示,本项目勘测设计标段于2013年10月11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和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承担勘查测量设计,成员单位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农林技术设计工作。但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早在2013年5月就编制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8月22日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单位先确定实施单位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后进行招标。

    3.勘测设计合同签订不规范。

    本项目勘测设计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和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牵头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承担勘查测量设计,成员单位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农林技术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单位为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河南省现代农业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4.后期管理不到位,投资效益不明显。

    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将工程移交给新村镇人民政府。审计勘察现场时发现:该项目新打机井、井台及配电箱丢失、损坏严重;灌溉管道被企业拆除废弃、出水口丢失;绿化苗木被荒草掩盖未起到绿化效果;郑新路以东、中华路以西、万邓路以北大部分农田处于荒芜状态,项目投资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原始凭证不合规金额44600元。

    该项目管理费中列支汽修费44600元(其中2014年12月列支一笔10000元、2015年11月列支一笔14600元、2015年12月列支两笔20000元),未注明维修车辆车牌号。

    (三)多计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相关报审资料、勘察现场、重新计算发现,该项目共多计工程价款126866.15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管理,并规范签订合同。应加强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投资切实发挥效益。严格加强财务管理,严把票据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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