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茨山管委会青岗庙白龙沟观光旅游道路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005299259/2019-0016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新郑市审计局
  • 关键词:公报
  • 文号:2019年第158号(总第493号)
  • 成文日期:2019-12-27
  • 发布日期:2019-12-27
  • 体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具茨山管委会青岗庙白龙沟观光旅游道路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24日至7月30日,对具茨山管委会青岗庙白龙沟观光旅游道路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具茨山管委会青岗庙白龙沟观光旅游道路项目,位于具茨山管委会青岗庙村第二村民组境内。全长424米,路基宽5.50米,路面宽4.50米,土路肩0.50米。路面结构采用15厘米厚水泥稳定土 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做160平方米浆砌片石挡土墙和32套路灯等。

    2018年6月2日,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具茨山管委会青岗庙白龙沟观光旅游道路项目招标的请示》,市政府批复总投资约85万元;2018年7月10日,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和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岗庙白龙沟观光旅游道路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量的请示》,需增加水泥混凝土道路150米,市政府批复增加费用约13万元;2018年5月31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8〕113号),评审金额为608919.60元。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8年6月26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了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有永平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33900元。设计单位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郑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工日期2018年7月22日,竣工日期2018年8月4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主要变更签证:增加水泥混凝土道路150米,路面结构与原设计一致。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692736.00元,审定金额602557.20元,审减90178.80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税金按规定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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