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1日至5月28日,对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S103省道观音寺镇两侧土路口硬化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S103省道观音寺镇两侧土路口硬化工程,位于S103线观音寺镇段两侧。主要施工内容有:硬化岔路口面积13850平方米,路面结构为18厘米厚12%石灰稳定土基层、20厘米厚C30混凝土面层。2015年8月30日,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实施该工程,经市政府批复工程投资金额1907000元。2016年1月8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新评预〔2016〕001号)评审金额1799243.60元。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6年3月3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河南荣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99243.60元。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6年4月15日开工,2016年5月4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主要有:1.原道路路面拆除;2.垃圾外运;3.买土回填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1788789.05元,审定金额1541589.97元,审减金额247199.0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内报审金额1447651.25元,审定金额1382667.29元,审减金额64983.96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分部分项多计取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多报审规费及税金均按规定扣减。
(二)签证变更部分报审金额341137.80元,审定金额158922.68元,审减金额182215.12元。审减主要原因:一是高报审综合单价部分按规定扣减。二是多报审规费及税金均按规定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