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月15日至4月15日,对新郑市新港大道南段生态廊道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新港大道南段生态廊道工程实施地点位于新港大道南段,北起炎黄大道,南止新郑与长葛交界处,绿化长度4600米,单侧绿化宽度50米。共分为六个施工标段,其中一标绿化长度840米,二标绿化长度860米,三、六标绿化长度各720米,四、五标绿化长度各730米。主要施工内容有:施工现场土方的挖填及微地型整理;栽植雪松、广玉兰、桂花、百日红、高杆石楠、黄杨等乔木;栽植红叶石楠篱、麦冬、绣线菊等色带植物;安装喷灌设施和打井配套工程等。
2013年12月12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新郑市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大学路南延等7条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农经〔2013〕28号),批复新港大道南段绿化项目投资3520.70万元,由新郑市地方财政解决。2014年3月4日,新郑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金额2820.34万元(新评预〔2014〕22号)。
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施工招标相关事宜。2014年3月20日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一标段中标单位信阳市新凯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016683元;二标段中标单位商丘市森梦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058270.20元;三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省枫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4196199元;四标段中标单位河南永泰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4253594元;五标段中标单位河南三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4267019元;六标段中标单位鄢陵县园艺场,中标价4410968元。设计单位河南省豫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郑市林业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工程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项目所在乡镇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4年4月1日开工,4月30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主要变更签证有:
1.一标段,(1)为提升景观效果,部分树种变更,乔木下增种狗牙根、灌木下增种绣线菊;(2)增加给水支管;(3)绿化范围内原有车间基座拆除,老路拆除。
2.二标段,(1)由于实际施工面积与设计图纸有偏差,部分树种数量增加;(2)破除藕池。
3.三标段,(1)部分树种变更,苗木数量增加;(2)施工现场破除藕池,换填种植土。
4.四标段,(1)部分树种变更、数量增加;(2)Y 425-Y 635处存在灰渣土需换填种植土。
5.五标段,(1)部分树种变更、数量增加,乔灌木下种植麦冬;(2)防止沟渠塌方加种红叶石楠球及黄杨球各一行。
6.六标段,(1)防止水土流失,河道两侧及路口加种红叶石楠球,乔灌木下种植麦冬;(2)为提升绿化效果,路西侧部分部位种植加密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28470070.73元,审定金额23416508.71 元,审减金额5053562.0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标段报审金额5559886.40元,审定金额4657705.70元,审减金额902180.70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2014年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变更树种单价工程(合同外)项目》规定调整。
(二)二标段报审金额5376223.06元,审定金额4253091.49元,审减金额1123131.57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苗木栽植密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综合单价按补充协议约定扣减。
(三)三标段报审金额4213410元,审定金额3246244.90元,审减金额967165.10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2014年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变更树种单价工程(合同外)项目》规定调整。
(四)四标段报审金额4169788.60元,审定金额3409627元,审减金额760161.60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2014年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变更树种单价工程(合同外)项目》规定调整。
(五)五标段报审金额4421151.07元,审定金额3786938.57元,审减金额634212.50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2014年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变更树种单价工程(合同外)项目》规定调整。
(六)六标段报审金额4729611.60元,审定金额4062901.05元,审减金额666710.55元。主要审减原因:一是多报审工程量按规定扣减。二是高报审综合单价按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2014年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变更树种单价工程(合同外)项目》规定调整。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管护不力,绿化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
经现场勘察发现,部分地段地被植物及绿篱存在村民倾倒垃圾、种植蔬菜、荒草覆盖等现象,靠近村庄地段苗木有丢失、损坏现象,整体绿化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
(二)多计取工程价款
经认真核实报审资料及勘察现场,发现该工程存在多计取工程量及高报审综合单价现象,共多计取工程价款5053562.02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接收或养护单位的监督管理,降低人为破坏、确保绿化效果;应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林业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其他问题建设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